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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被迫当上的首富(6/6)】

舟了一把,你也是既得利益者的一员。”

对此陆鸣不置可否。

他到没有过于纠结,不然就是矫情了,换个视角来看待这个这一现象,那就是站在了时代的风口上,当影响力、能力和手中可支配资源的能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时代的浪潮就会推着你前进,自身也成为了这股浪潮的一员,彼此相互共振形成更大的合力。

只有当大潮退去的时候,才能知道谁是在裸永。

苏晓曼离开办公室后,陆鸣仍然在琢磨着首富这件事情,思来想去还是不想要这个头衔,这个头衔坦率讲有点不大吉利,得想办法弄掉才行。

“看来需要搞个家族信托基金才行了。”陆鸣心道,不禁暗暗点了点头,搞家族信托是富豪家族的基本操作。

成立一个家族信托基金,然后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委托给设立的信托基金,然后指定父母、妻儿作为受益人就可以了。

只要把名下财产转到该信托基金之后,从法律上讲这笔钱就不再属于个人所有了,但是只要自己在管理这个信托基金,那么这里面的钱是拿着去做什么、投资之类的还是他说了算,因为有管理权。

名义上虽然不归我所有,但实际上仍然归我所用。

所有权真的不重要,支配权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如果自己的企业经营不善而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破产了,欠了一屁股债,但由于自己的财产已经转交给了信托基金,不属于自己名下所有,作为信托财产受到“破产隔离”的保护而不在清偿债务之列。

搞个家族信托基金,个人净资产直接归零,首富这个帽子就可以摘了,两全其美。

国内也是可以设立家族信托的,有几个比较大的信托公司,如苹安信托、仲信信托等。

不过在国内设立信托有一个问题让陆鸣感觉有很大的漏洞,或者说在将来时态的不确定性,其信托登记遵循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即信托资产只有依法办理登记信托才能产生效力。

对于“破产隔离”保护,信托资产不在清偿资产之列的问题上,国内现在没有破产隔离的相关实施细则,再加上家族信托中,委托人对信托资产有相当的控制权,对于已设立的家族信托资产的有效性判定,就只能由法院进行裁决。

问题就来了,在国内设立的家族信托能否实现“破产隔离”就很难说得清楚了。

国内不好搞,那就只能走离岸信托的思路了。

……

(Ps:有读者担心剧情推进到现在,主角及其公司管理的资产增长太快,这个问题要看对标的对象了,作为一本都市赚钱爽文,天盛资本未来干到全球资管机构第一是起码的预期对吧,而现实中全球最大的资管机构贝莱德集团,最新的数据显示其管理的资产规模突破了9万亿美元,这是真实存在的,所以对标贝莱德,主角现在管理的资产规模还在千亿美元之下,都不够贝莱德的一个零头,距离天花板,主角还在地板上……说重点,终于把首订加更全部兑现了,到现在还没吃饭,我去吃个饭,饭后继续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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