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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吾有逆鳞,触之必亡(求收藏,求鲜花!)

朱雄英和徐妙锦,你侬我侬的在算账,毕竟作为军队的最高统领,朱雄英还是要对这里的士兵,百姓负责的。

总不能自己走了,让他们在这里饿死吧。

突然间,朱高炽跌跌撞撞的向着朱雄英跑了过来。

“大哥,大哥,你看,你看!”朱高炽拿着一根箭矢,递给了朱雄英道。

瞄了一眼,朱雄英道:“一根箭,有什么可看的?你想要的话,我哪里还有三万多支!”

箭矢这玩意,在朱雄英这里,真的有很多,而他们来到东胜州,除了用火药炸过山,就没干别的事情。

弓箭,火药,火器,几乎没有了用武之地。

他们根本不需要用武力镇压,就可以让殷商遗民,心甘情愿的加入自己的阵营,帮助自己做工。

争先恐后的学习天朝文化。

“普通的箭矢,当然没什么可看的,可是这支箭矢,是一只东洲斑豹带来的,我们的小股部队出去,都是配发火铳,八十枚铅弹和四十发火药!”

“这种箭矢,从我们登陆,就没有出仓过,训练都没有。”

“那问题来了,这东西怎么会被一只东洲斑豹弄去,而且这上边还有血迹!”

朱高炽疑惑道。

闻言,朱雄英心中一愣,拿过箭矢瞧了一眼,赶忙回到营帐里,拿起箭框中的箭矢,两相对比,别无二致。

“这就是大明生产的箭矢,精铁箭头,重弓可以射穿一只东洲斑豹的肚子。”

“就算是这里有其他强国,那也不可能有这种箭矢的吧。”

朱高炽疑惑道。

顿了顿,朱雄英道:“那豹子呢?”

“它跑了,营门的将士看它有身孕,跑的也不快,便没有杀它。奇怪的不是这只豹子,奇怪的是,这豹子从哪里弄来的大明箭矢,还把它送到了我们这里?”

“它这是要干什么?”

朱高炽连忙开口说道。

“今早十五叔和十七叔进林子捕猎了。”朱雄英话音刚落,。

朱高炽目光瞬间凝实,徐妙锦道:“这箭矢不会是他们的吧,会不会是他们出危险了?”

“告诉冯诚,调遣两万协防军,三千火铳兵,入林搜救,活见人,死见尸!”朱雄英将箭矢拍在桌子上。

愤怒道。

朱高炽道:“哎哟,这可坏了菜了。”急急忙忙的朱高炽连忙向远处跑去,寻找冯诚。

至于调兵的事情,自然有锦衣卫先去通知。

等冯诚赶到的时候,兵马,武器,已经下发。

“冯诚!”朱雄英站在营帐前,高声喊道。

“太孙请吩咐!”冯诚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不敢迟疑,赶忙开口询问道。

朱雄英道:“东洲胡虏,凡有敢犯者,亡其家国,灭其种群,绝其苗裔!焚其宗庙社稷!”

“如果十七叔和十五叔有意外,屠尽!”

朱雄英双目瞪得赤红。

他带来的是先进文明,和平发展,谋求共赢,但这绝不代表他软弱,不敢杀人。

朱权和朱植是老爷子让他带出来见世面的,带不回去?那朱雄英也别回去了。

回去,也没脸见老爷子了。

“末将领命!”

冯诚拱手,挥舞着手中得令旗道:“东洲胡虏,凡有敢犯者,亡其家国,灭其种群,绝其苗裔!焚其宗庙社稷!”

“将士们,出发!”

冯诚说罢,骑着马匹向外奔去。

一众士兵早已砸营帐外列好阵仗,就等着将军下令,他们就可以开拔了。

当兵的不愿意打仗,但来到了这个地方,除了打仗也没别的刺激事情了,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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