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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的你,作为最帅气的读者,你一定是住在汤臣一品的江景房,躺在顶级奢华的真皮沙发上,左手边有个cos蕾姆的女仆正在给你按腿,右手边有个女明星正在用着葱白的小手拿着葡萄喂你。

而你,看都不看这两个女人,手中拿着最新最昂贵的手机刷着。

你手腕上戴着一块劳力士手表,散发着欧式的尊贵,您了一眼手表,不是为了看时间,而是一种习惯,一种有钱人的习惯,它提醒你今天有十分钟的时间来看小说。

你登陆了账号,看到了我的上架感言,卑微的求首订,求自订,那是一个穷逼作者在竭力的讨好着读者。

你笑了笑,想到卑微的作者农村小地方出生,大学没毕业,没什么本事却背井离乡,还学别人写小说,想混出一番成就。

你点了点头,于是像是施舍乞丐一般,给了个首订和自动订阅,想到卑微的作者紧张得刷着后台时,八九看到你这个首订和自动订阅,表情从紧张到蒙圈目瞪口呆,再到感激涕零想跪下跟你感谢的时候,只用了三秒。

想象着作者一把鼻涕一把泪激动得简直要跳起来手舞足蹈滑稽的样子,你偷笑了一下,想到他打开门后,开心的吹着小曲,炒两个拿手小菜,倒一杯散装的白开水,高兴的把你的订阅和自动订阅分享给自己的妻子。

妻子又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流着泪说出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岳母顿时上街买菜都硬气了三分,岳父更是笑着说着自己当初没有看错穷逼作者这个女婿。

想到这里,你感到充实而又欣慰。

哎,有钱又帅气的你的快乐,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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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不皮了,说说作者君写书的原因。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公交车上。

简单的短发,白净的脸,阳光的气质。

手里拿着一个手机,坐着看,站着看,走着看。我很想提醒这位兄弟,同坐有位女孩注意他很久了,但他看手机那样的专心,我却没好意思打扰。

下车的时候,我和他是同一站,并排站在后门我瞟了一眼,?二大有些惊喜:“你也看苍穹么?”

他望了我一眼:“对啊,你也看啊?”

“我也看,你看到哪里了?”

“融合异火了。”

“我都看到.........”

就这样认识了。

平日里他有些沉默寡言,但事实证明,这是一个人来疯。几人相约出去玩,他可以一天不说一句话。但几人相约出去玩,动乱的他却能一个人说一天话。

时间过的很快,我和他关系也越来越铁了,几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兄弟。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看网络小说。

无法忘记,两年前的那天他对我说:“如果我写一本小说会咋样啊?”

“你疯了吧?”我有些吃惊了:“正常人怎么可能写得出小说?动辄几百万字,你作文都没及格吧?”

“哦。”他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了。

三个月没见过他了,再见时,又是公交车上。

稀疏的胡茬,颓废的脸……

听说他真的开始写小说了,qq签名都是请大家关注我新书等等。他让我去看,兴致勃勃的让我去看,说绝对完爆斗破,踩死凡人。

我有点不相信,去看了。

我努力的看了一天,但是真的只能放弃了,我其实很想从他的书里找出一丝一毫的亮点来吸引我看下去。很遗憾,我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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