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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杜邦家大小姐?

这简单的生日歌,也是沈浩白嫖的。

不得不说,沈浩一首钢琴曲赢得满堂喝彩。

这年头,崇洋媚外已经初见端倪。

本来就不是什么厚脸皮,因此略显尴尬道:“自娱自乐,倒是让众位见笑了”

白秀珠摇摇头,敬佩道:“沈公子你太谦虚了,你真的比我弹的好呢。”

金燕西的五姐金敏之,跟着点头:“我在米国留学两年,也从未听过这首生日歌,虽然看似简单,但却非常的应景,就这份才气,已经超越了百分之八十的人。”

沈浩看了一眼,这个齐耳短发五官精致的女子。

金敏之,金家老五。

这位金敏之可是位学霸,曾经留洋学习,满腹经纶才华,剧中没有关于敏之感情的介绍。

但是敏之出身高贵,自己又有才气,想来也是不会做个普通人的。

金敏之在金家败落之下,再次受邀远赴他国,从此异地飘零。

金家八个子女,四朵金花各个才貌,比起金家公子要出息的多。

“是啊,五姐,我也觉得这位沈公子好厉害呢?”金燕西的8妹金梅丽笑道;

“沈公子真是才华横溢,肯定家世渊博”大姐金道之笑道;

沈浩环顾一周,莺莺燕燕全是美女,不得不感慨,金家的基因强大。

金燕西望着沈浩被众人这么夸赞,十分的得意,这可是他的朋友,不但送他天价的礼物,更是才华出众,这让他里子面子都觉得透亮。

白秀珠意犹未尽,还想再听一遍学习学习。

直勾勾的看着沈浩,言语有些撒娇道:“沈公子,不如你在弹一曲吧”

“是啊沈公子不如在弹一曲,让我们开开眼界”

金敏之也是笑吟吟的看着沈浩,美眸全在沈浩身上。

对于7弟金燕西的朋友,金敏之心中只有四个字,狐朋狗友,但沈浩却让她眼前一亮,有种惊艳的感觉。

当然不是沈浩真这么牛叉,关键有金燕西这些只会遛鸟打架潇洒的纨绔子弟做对比,沈浩的形象就被无限的放大,越发完美了。

没有麻雀的衬托,怎能体现凤凰的美?

沈浩笑着摇头道:“不了,今天是燕西兄弟的生日宴会,我怎么能宣兵夺主,我看还是算了。”

闻言,众女心中有些失落,但却对于沈浩的印象反而更好了。

优秀不张扬,性格稳重。

这么一对比,金家姐妹花才发现,自己家的哥哥弟弟,简直就是一无是处,除了风l流潇洒,似乎没有什么拿得出手了。

金燕西笑着拍了拍沈浩的肩膀,很满意沈浩的知进退。

“那我们切蛋糕吧”

顿时,灯光熄灭几个佣人推着一个12层的大蛋糕缓缓走来。

不知谁带的头,有人唱起了生日歌。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很快,全场都响起了这首歌,简单朗朗上口,一学就会。

这一刻,众女越发觉得,这首简单的生日歌,魅力不凡,太经典太入景了,简直就是完美演。

沈浩都没想到,一首简单的生日歌,很快会以飓风的速度风靡世界。

切完蛋糕后,让沈浩意外的是,一个大洋马向他走了。

“沈,这首生日歌真的太棒了,而且这个曲子换成英文也很简单呢,你太了不起了”一了金发碧眼的大洋马由衷赞叹道;

沈浩疑惑的看着老外,不得不说这大洋马,是老天的宠儿。

1米73的大个,巴掌大小的脸颊精致如同瓷娃娃,但身材却是真的爆炸,见过排球吗?目测绝对这水准。

身材比例却不臃肿,反而十分完美,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天使和魔鬼的完美结合。

金燕西解释道:“这是,米国的朋友艾米丽·约翰·杜邦,是我五姐在米国的同学,这次来华是为了考察我们国内,同时也是来旅游的”

沈浩微微一笑道:“你好艾米丽·约翰·杜邦”

说完,沈浩一愣,杜邦?好嚣张的姓。

如果说米国洛克希德·马丁是老美最牛的军火商人,那么现在的洛马还是个蚂蚁。

杜邦这两个字就代表着实力,牛逼200多年。

祖籍珐l国,世代经营火药,后世米国十大财团,也是米国最古老的军火。

不过老美叫杜邦也不少,也不知道是不是卖军火的杜邦。

不过这个家族,和罗斯柴尔德一样,喜欢近亲结婚,家里起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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