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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水色天光(一)

“芬格尔·冯·弗林斯,为狮心会长阁下服务!”一米八八的德裔壮汉站在门前露出一口大白牙,西装革履头发打蜡,胸口还插着玫瑰花,满面春光行标致的军礼。

“怎么是你?”楚子航问,看到这货忽然出现在酒店里的意外程度不亚于一早上起来就听到法国投降了。

“根据会长你对诺玛提出的要求,孔武有力还必须风趣幽默,纵观整个执行部都很难有这样的人才!但是我可以!”芬格尔一挺胸,抖了抖结实的肌肉块。他属于那种平日里看不出来的隐藏型壮汉,走路老是低头勾腰,看起来满脸猥琐相,唯有这种挺胸收腹头抬高的时候才能感觉到他的壮实,以楚子航的水平站在他面前都可以叫瘦皮猴。

楚子航心说你确定是风趣幽默而不是无下限更无耻?这两种人似乎并没有共同之处,要么是诺玛bug了,要么就是芬格尔死皮赖脸的要凑过来看师妹穿婚纱。

“婚纱呢婚纱呢?听说s级要穿婚纱执行任务,这等好事师兄你怎么能独占呢?要给人民群众一起分享啊!”芬格尔果然开始试图绕过楚子航,便如一只熘号偷鸡的黄鼠狼,奈何楚子航在房间门口杵似一条松寸步不让,这才把他成功拒之门外。

“她们在互相帮忙梳妆。”楚子航说,“很想看的话出门了有的是机会,你会和夏弥搭档。”

任务流程分为两组,楚子航和路明菲,芬格尔与夏弥,四个人会分开进入会场,装作彼此不认识,在舞会开始后互相靠近介绍跳上一支舞,以此作为掩护。那个暴走混血种的目标只有漂亮姑娘,男士们根本无需担心自己,他们只需要确保自己应该保护好的女孩不会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被人劫走,任何靠近的人都将格外注意。

当那场舞会开始的同时,整个歌剧院就会被执行部所包围,布下密集的追捕网络,歌剧院里的他们甚至只需要把那个混血种逼出来就算任务成功了。

芬格尔吹了声轻佻的口哨,索性靠在门边低声跟楚子航交头接耳:“我说会长大人,别人最多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到你这就变成一个人左拥右抱还住同一个房间了,这要是让风纪委员知道可不太好吧?”

“风纪委员不管校外的事情,其次我们只是因为旅游旺季很难订到足够的房间才被迫住同一间。”楚子航微微皱眉。

“这种事情还用解释么?全天下的男人都能达成共识!换做是我身边有两个吹弹可破的软妹子,我也会说对不起只有一间房了要不我们凑合凑合,你们睡床我睡沙发?我懂的!”芬格尔满脸咸湿模样,“大晚上起来看到的睡衣背影肯定比白天穿礼服的样子好看!”

应对流氓最好的方式就是别和他讲话,楚子航索性闭嘴不谈,否则芬格尔就会用他丰富的狗仔挖掘史,往楚子航头上扣无数顶为会长却不尊的帽子。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一个小时后,宾夕法尼亚路歌剧院。

这里曾是芝加哥名流汇聚的地方,60年前的每个夜晚,这条巷子里都云集着豪车与高叉礼裙的女郎,彬彬有礼的绅士们挽着年轻的女伴来这里欣赏高雅音乐,侍者高声吟诵贵客的名字。

没有什么地方是永远辉煌的,再富裕的王朝终有崩溃的一天,如今的年轻人约会是去电影院或者购物中心,再不济还有水族馆或者大家都青睐的情人酒店,歌剧院是属于上一个时代的辉煌,没有什么人会认真地坐下来听那些老旧到让人昏昏欲睡的表演了,就像中国的年轻人们不再把什么京剧当做解闷的乐子。

但今天它又重新醒来,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依次停在门口,红色的尾灯依次闪烁,厚重的车门打开,身穿黑色燕尾礼服的男人下车,厚厚的发蜡光可鉴人。还有的车里则探出戴着丝绒手套的指尖,细长的鞋跟踩在地面上,走下一位白衣似花的新娘子来。

很多人提到婚纱都下意识地以为是那种云锦翻腾似的长裙,现代婚礼上复古的旗袍霞披猎装甚至是短裙款的婚纱也在近些年里大放异彩,来参与的这场别致相亲会同时也是舞会,动辄拖地的长尾裙摆是没人会选的,除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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