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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到了街上,归谣对什么都很稀奇,看看这,摸摸那,还生怕给人家摸坏了。

柒休觐大手一挥:“你怕什么,摸坏了我给你付钱。”

归谣的眼睛都亮了:“你真好。”

柒休觐美滋滋的笑了,可以庇护比自己弱小的人,真的是一件很有幸福感的事情。看着别人因为你而高兴,心里好像被充盈的温暖填满了。

她对吃的感兴趣,一路上买了很多小吃,俩人的肚子都吃得顶饱顶饱的。又买了两个扮鬼脸的面具,柒休觐故意扮着鬼脸逗他,归谣被她可爱到了,第一次笑得合不拢嘴。

然后柒休觐带他去买笛子,胳膊肘往柜台上一撑,小腰一蹋,站姿妖娆,手指敲了敲桌面:“老板,来一支笛子。”

程思齐转过身来,招呼道:“哎,客官,看您喜欢什么样的。”

柒休觐指了指墙上挂着的一支笛子:“就那个,看着挺不错。”

“哎哟,客官可真有眼光,这是给情哥哥买的定情信物啊?”

“可不是?我的情哥哥今年才十六岁,嫩着呢。”柒休觐接过笛子递给归谣,“来,你试试。”

归谣接过笛子,还因为那句‘情哥哥’而脸红。

他随便试了试,就一个劲的点头。

柒休觐瞧见纯情小男孩儿害羞的样子就忍不住想调戏:“怎么样?小哥哥,人家对你好不好?”

归谣不好意思说话,只使劲点头。

柒休觐笑着对程思齐说道:“我家小哥哥脸皮薄,害羞。”

程思齐挑了挑眉毛:“还真是老牛吃嫩草,什么事儿都有。”

“喏,就要这个了,多少钱?”

“二百文。”

柒休觐给了一吊钱:“我看你们这条街还挺热闹的,我家小哥哥在家里待得闷,月终还要再下山一次,钱在这儿,他下次来了,你们只管接待就是。”

程思齐愣了愣,复又看了归谣一眼,柒休觐微微挑眉,程思齐小幅度的点了点头。

“阿谣,走了,出来一天了,回家吧。”

程思齐看着他们的背影,忍不住想,柒休觐是怎么回事,这可是那杀人劫舍的寨子里的人,她要保他?

回到寨子里,归海难得见到归谣兴致冲冲的模样,倒是稀罕的多看了两眼:“今天都买什么了?”

“买了吃的,吃得很饱,还买了鬼脸面具和笛子。”归谣紧紧的攥着那支笛子,像是罕见的宝贝一样爱不释手。

归海的目光很柔和:“嗯,难得见你这么开心。”

归谣走上前了两步:“爹,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吗?您从外面回来就脸色不好。”

“永定的堂口被查了,损失了几万两的货,上头找我去谈话了。”归海的脸色很隐晦,似乎也预料到即将要变天了。

“啊?那,他们有没有为难您啊?”

归海叹了口气:“你不懂这个,跟你说了也没用,回屋去吧。过几天,我可能还要去一趟,阿谣,你……”归海好像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张口,“你回去吧。”

柒休觐跟归谣回屋送了东西,又带他去了后山,附近百米都没有人,她问道:“阿谣,你爹做的到底是什么生意?”

归谣有些犹豫,过一会儿,他从怀中掏出了几片叶子。柒休觐接过叶子,在鼻尖闻了闻,脸色突变:“罂粟叶?”

归谣点了点头,指着山下的一个方向:“兰陵,邵昌的管辖,种植了大量的罂粟,位置藏得很隐蔽。我爹年纪大了,不想让旁人夺权,去年想把我往这条生意上引,我没料到他们会种植罂粟,我见过那些染了毒瘾的人,实在是凄惨。我当时满脑子都是他们做这种缺德的生意,害了多少人,就想报官,有人暗中盯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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